黄岛区养老金十三连涨 8月份起增额养老金当月正常发放

2017-08-08 16:15  来源: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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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年1月1日起,青岛市黄岛区为2016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(职)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,此次调整,使得黄岛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(职)人员的9.26万人共补发1-7月份养老金9382万元,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44.8元,1-7月份增加的养老金已于7月底前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账户,从8月份起增加的养老金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。

  这是黄岛区连续第十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,调整采取了定额调整、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:一是定额调整,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;二是挂钩调整,主要体现多工作、多缴费、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,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,第一部分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,按2016年12月份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.1%确定月增加额,第二部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,每满1年增加1.7元,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,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(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);三是适当倾斜,2016年12月31日前,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、30元和60元养老金,同时,综合考虑不同年龄、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,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,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。其中,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(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)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、190元和360元,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、60元和120元。

  据悉,此举是为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(职)人员晚年生活,使其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,贯彻执行国家、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传达省人社厅、财政厅《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(鲁人社发〔2017〕26号)文件精神。

  记者 姜红翠 通讯员 李明奎 徐蕾 [编辑: 董皓] 本文地址:http://xihaian.bandao.cn/news.asp?id=27518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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