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建祥建设集团因施工现场存在多处事故隐患被处罚

2022-06-24 16:56 大众报业·半岛网阅读 (30830) 扫描到手机

半岛网6月24日讯 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,青岛建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施工现场存在多处事故隐患,被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。

案件信息显示:经查,该单位在胶州市东三路以东、联谊大街以北施工的联谊·景尚青城1#-4#楼,施工现场存在塔吊基础周边砖砌墙倾斜破损;接料平台尾端未锚固;电梯井口临边未防护;信号工不足;电梯井内未层层防护;电线乱接乱拉;东侧钢筋加工区无防护棚等事故隐患的行为,违反了《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建议立案调查。

《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》(2001年11月21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)(2018年修订) 第四十三条“违反本规定,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、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依据该规定,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6月8日,对青岛建祥建设集团下达了胶建安行处字[2022]第014号处罚决定书,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